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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混燃烧系统调试注意事项

 

 

 

内混燃烧系统调试注意事项
 
一、    试点火前应注意:
1、在没有正式点火前要确认所以燃料供应阀处于关闭位置。
2、对于燃气燃烧器,检查燃气管路连接是否正确。正确的连接顺序是:燃料管→手阀→过滤器→电磁阀(关断阀)→压力开关位置→比例调节阀→燃烧器。每一个元件上均有方向箭头标示,可以进行校对。同时确认燃气供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3、对于燃油燃烧器,检查进回油管安装是否正确,同时检查回油管上
是否装有止回阀,球阀或其他装置。如果有建议用户最好去掉,以免损伤油泵。
 4对于未经燃气部门验收的燃气管路(如自建液化气站或压缩气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检查一下燃气管路是否有泄漏。

 

 5、点火前应检查所有的电气连接。根据所用机型的电气接线图进行校对,同时确认电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电压偏高或电压偏低,三相电源不均衡),并且对风机必须确认正反转,严禁反转运行。
 6检查燃烧控制系统的相关部件(如点火变压器.火焰控制器.电动执行器.温控仪表.风压开关.油泵和火检装置)的外形,安装和连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有应先弄清情况排除隐患,然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7、对于燃气燃烧器,在点火前应先对燃气管路进行排空。必须用已有的燃气排空管进行排空。如果没有排空管时,最好用软管将燃气管路上的排放口引在室外进行排空。从管路排放口到燃气电磁阀之间可能仍存在一定的少量空气无法直接排放,此时可以卸开电磁阀侧面的丝堵进行排空,同时检查是否有燃气味出现,一旦出现应立即封上丝堵停止排空,并且开启室内通风装置进行通风。
 8、正式点火时可以将燃料手阀打开,此时应检查手阀到燃烧器的连接管路上是否存在泄漏,如有泄漏应先解决泄漏问题后方可进行点火。
 9、对于燃气燃烧器,在正式点火时必须进行冷态运行检查。即在切断气源的情况下,通电让燃烧器运行,检查燃烧器的运行时序是否正常,同时观察燃烧器的电气部件和机械部件运行或传动是否正常,如有疑问或不放心可以重复几次。只有确认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10、在确认正式点火时应检查加热炉的烟道是否有烟道档板,如果有必须保证档板处于打开位置,并且档板位置必须固定牢,切不可晃动。以免超温损坏加热炉。
 11、点火前应谨慎选择燃料的点火量,以免出现点火爆燃情况。应先然后确定点火量。一般情况下,比例式燃烧系统,风门电动蝶阀开度设定20﹪—30﹪的范围内。
 12、为确保炉膛内干净安全,没有可燃气体,可通过直接启动风机的方法对炉膛进行强制吹风。当然强制吹风时应注意确保风门和烟道档板处于打开位置。强制吹风的时间最好大于一分钟。
 13、正式点火前应注意疏散周围无关人员,对于滞留在现场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告知他们尽量避免停留在锅炉轴线前后或附近。对于现场存在明火或抽烟的情况时,应进行消除或劝阻制止。
 
二、调试点火过程中应注意:
 
1、数次点火不成功时
 1)切勿妄动,仔细分析原因。可通过排除法将没有问题的部件或方面排除掉。
 (2)一般情况下严禁给燃料阀(燃气电磁阀和燃油电磁阀)直接给电。当排除故障点必须检测燃料阀时,必须将燃料供应管路上的手阀关闭,并确认手阀已关死不跑漏,同时找其他工作人员对手阀进行定点监护,以防他人误操作。
 (3)当多次点火不成功时,应注意考虑炉膛内残留的可燃气体,必要时应及时进行强制吹风,同时做好室内通风。
 (4)当多次点火不成功时,不可大幅度增加点火量。在仔细判断原因后,有必要增加点火量时才稳步有量的调节点火。
 2、点火成功时
 (1)仔细测量点火量,切不可过大或过小。同时观察火焰的颜色,火焰不可太蓝或发红,如果有条件最好用烟气分析仪进行测量校正。
 (2)根据加热炉功率和燃烧器的技术要求调节燃烧器的******出力时,燃料量切不可超加热炉或燃烧器的******功率范围。
 (3)由于在未点火前的管路泄漏检查过程中无法检查燃料电磁阀后的管路泄漏情况,所以在火焰稳定燃烧正常的状态下最好再对燃料供应管路进行泄漏检查,以保障所有连接均不泄漏。
 (4)在燃烧器调试正常后,仔细回忆在点火过程中所动过的元件和装置,将它们重新接好装好保证其归位和复原。